在遗嘱继承中,大家都知道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很多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,那么,遗嘱转继承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例外情况?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。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的相关问题可以到沪律网了解,十分专业法律的网站!!
遗嘱转继承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例外情况
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确定了遗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,其配偶不享有该财产权利,那么被转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而是属于被转继承人的个人财产,应当全部进行转继承。
根据我国《继承法》第十六条: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,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;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;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、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。
第二十六条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,除有约定的以外,如果分割遗产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,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;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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